8月11日下午,威海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威海市市場監管局、威海市財政局負責人介紹《威海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情況。
據了解,《辦法》共分十四條,闡明了制定依據,規定了適用范圍、中小微企業應具備的條件、合作銀行的條件、資金來源、補償條件、申報流程等。
補償標準
對合作銀行因知識產權質押貸款形成的本金損失,在省級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資金給予40%補償的基礎上,市級按貸款本金實際損失額再給予20%的補償,單筆補償金額第一個業務年度最高不超過100萬元,以后年度根據銀行績效考核情況給予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補償條件
合作銀行面向威海中小微企業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業務發生風險導致本金損失,經山東省市場監管局認定后,方可申請辦法規定的風險補償。當貸款為“組合貸”時,只針對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損失部分進行風險補償。
補償操作程序
發生逾期的不良貸款項目經山東省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審核認定后,合作銀行需在10個工作日內通過威海市“信財銀保”企業融資服務平臺提出風險補償申請,后續按照《威海市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管理辦法》規定的補償程序執行。
據悉,威海市市場監管局、威海市財政局除了對銀行有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政策外,對企業還有以下支持政策
所有客戶信息嚴格保密,保護客戶信息免遭外泄
辦理完成后所有代理材料精心包裝,快遞直達
專業代理人進行注冊查詢,提高申請通過率
所有知識產權服務由專業人士進行操作保證品質
售前咨詢,專業代理人辦案,完善的售后監測服務